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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举办“宝鸡市第二届老年艺术节”的通知

[ 信息发布:佚名 | 发布时间:2013-06-25 | 浏览:5213次 ]

各县区老干局、老龄办、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及有关老年艺术团体:

为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大对建设文化强国的要求,丰富广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健康、和谐的社会氛围,宝鸡市委老干部工作局、宝鸡市老年事业局定于今年10月举办“宝鸡市第二届老年艺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文化艺术为交流沟通的纽带,广泛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营造积极向上、欢乐祥和、健康文明的社会文化氛围,展现当代老年人热爱生活、蓬勃旺盛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爱老、敬老、助老传统美德,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传播先进文化,推动文化自主创新能力,推进老年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主办单位

中共宝鸡市委老干部工作局

宝鸡市老年事业局

三、组织机构

(一)组织委员会成员:

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局局长 、市老年事业局负责人 杨建成

副主任:市委老干局副局长 田志坚

市委老干局副局长

(二)组委会办公室:

任:杨建成

副主任: 田志坚

华(市委老干局调研员)

乌东海 (市委老干局副调研员)

工作人员:张战利、孙晓娟、赵文利、曹宏斌、李小锋、杨晓军、颜新怀、何玉丰、韩永龙等

(三)评审委员会: 由活动组委会聘请有资格、有影响的艺术家等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四、活动时间和地点

间:10月9日-11日

点:陈仓园市民广场

初赛时间:6月下旬

点: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二楼排练厅

决赛时间:10月9日-11日

地点:陈仓园市民广场

注:(以上时间、地点均为暂定)

五、类 别:

1.声乐类: 独唱、重唱、齐唱、小组唱、合唱等;

2.舞蹈类: 民族民间舞、古典舞、当代舞、体育舞蹈、国标舞及群众舞蹈等;

3.模特类: 时装、民族服饰、运动服饰等;

4.戏剧类: 秦腔、京剧、豫剧等不同剧种均可;

5.综合类: 小品、戏曲、地方文艺等;

6、书画类:书法、绘画等;

7、摄影类: 人物、民生经济建设等。

六、要 求:

题材、形式可丰富多样,要求风格浓郁、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每个县区、艺术团体要在组织个人和团队参赛的同时,还要举办一台不超过2小时的综合展示专场,参赛音乐(CD、VCD)、舞台道具、服装自备。

七、奖 项:

1、才艺类设个人金奖2 名、银奖4名、铜奖6名;团体设集体一、二、三等奖、优秀组织奖;

2、书画类设个人金奖1 名、银奖2名、铜奖3名;

3、摄影类设个人金奖1 名、银奖2名、铜奖3名。

注:合唱(大合唱40人以上、小合唱4人以上)

八、报名联系人:

侯宇科、贾彤 电话:3317912

书画作品报送地点: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人:何玉丰 电话:3219926

摄影作品报送地点:市老摄影家协会

(暂定在市老年事业局组宣科)

九、总体要求

(一)各县区老干局、老龄办要高度重视,把此次活动作为展示本县区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平台,积极发动老年人参与到老年艺术节的活动中来,展现当代老年人的精神风貌。

(二)各县区老干局、老龄办、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老年艺术团体要精心组织,加强艺术节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会同文化、广电部门成立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参加市第二届老年艺术节的各项准备工作,把本县区老年人最精彩的节目和风貌展示在全市人民面前。

(三)努力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动员新闻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形成较强的宣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