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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贯彻《老年法》用法律和爱心托起老年人晚年的幸福

[ 信息发布:佚名 | 发布时间:2016-09-09 | 浏览:758次 ]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近日,《宝鸡市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立法项目调研组一行,到渭滨区、陇县、眉县开展了为期四天的立法调研工作,宝鸡市人大、市政府办、市老年事业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局、市文物旅游局、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参加了调研。

96---8日,调研组一行在市人大副主任刘焕勋带领下先后走访了渭滨区、陇县、眉县中心敬老院、老年人协会,农村幸福院、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信息平台、老年服务中心,实地了解养老机构在设施建设、章程制度、运营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情况。9日上午,调研组在宝鸡市老年事业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立法调研座谈会,宝鸡市老年事业局做了贯彻执行《宝鸡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法》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等7部门就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运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等养老机构建设中的焦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认真探讨,对《实施办法》提出了相关的立法意见与建议。

通过此次调研,调研组进一步了解了目前我市在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晰了在《宝鸡市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法规设计中需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的重点事项,为下一步起草制定《宝鸡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立法工作奠定基础。(孙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