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模范部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委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市委老干局经充分调研、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建设“让党放心、让老干部满意的模范部门”考核评分办法》,切实推动模范创建工作落地见效。
明确目标任务。为了有效推进模范部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我们认真研究,本着“精、准、严、实”的要求,研究制定了考核办法,印发了《评分表》,明确了创建标准和要求,为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创建活动提供有效指导,切实做到创建活动有标准、有目标。
细化考核指标。我们聚焦对党忠诚、勤学善做、担当作为、作风优良四个方面创建模范要求,逐项细化考核指标,确定了25项具体内容,并根据每项指标比重,设置不同分值。突出减轻基层负担,增加“硬指标”,减少“软指标”,进一步增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可考性。
加强督导检查。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深入各县区各部门对创建模范部门工作进行指导和评议,重点检查领导是否重视、责任是否落实、举措是否有力、效果是否明显,以创建模范部门成效衡量作风建设成效。
目前,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在前期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正在对照《考核评分办法》,查缺补漏。年终,市委老干部局将根据考核情况,对创建达标的模范部门进行通报表彰,努力将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建成“让党放心、让老干部满意”的模范部门。(撰稿人:党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