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宝鸡市老年事业局概况
(一)宝鸡市老年事业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委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我市有关老干部工作的具体管理意见;
2.全面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指导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督促检查落实老干部的生活待遇,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完善落实老干部“两费”保障机制和共享改革成果机制,使老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继续发挥作用;
3.完善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体制,健全退休干部待遇落实工作机制,认真做好退休干部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做好老干部工作与宣传、人事、劳动社保、财政、卫生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4.指导全市老干部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老干部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丰富活跃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
5.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负责对直属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老干部的信息库、信访和外地老干部来宝的接待工作;指导老干部的丧事处理和对老干部遗属的照料工作;完成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6.承办老龄委的日常工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人口老龄化的重大战略意义,调研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市委、市政府制定人口老龄化对策提供决策依据,促进全市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7.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组织老龄方面的重大活动,指导全市老龄工作;
8.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协调有关部门切实维护老年人的权益;
9.积极推进老有所养和养老社会化,促进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和老有所医,组织老有所为,推动老有所乐,促进老有所学;
10.指导涉老团体发挥作用。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市老年事业局的决算单位构成
市老年事业局2014年部门决算包括市委老干局、市老龄办本级和下属市干休所、市老干部活动中心2个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
二、宝鸡市老年事业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一)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二)
3.“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附表三)
三、宝鸡市老年事业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865.92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6.88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99.04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市委老干局收到的公益岗位补贴、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房租收入和收到的省上下拨的维修专款等。
(3)上年结转和结余456.09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是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市级机关离退休干部及贫困老人春节慰问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2.支出总计751.4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81.4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6.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5.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9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89万元。
(2)项目支出70.07万元,主要是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拨款支出:包括华厦老年大学、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老摄协、老书协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570.52万元,主要是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市级机关离退休干部及贫困老人春节慰问金的年终结转结余,为本年度预算安排、下年度实施,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6.21万元,项目支出70.07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3601行政运行148.71万元,主要用于市委老干局机关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日常办公运行及开会组织老干部活动以及附属单位补助等;
2013650事业运行139.92万元,主要用于市干休所、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日常办公运行等;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8.58万元,主要用于市委老干局、市老龄办、市干休所、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日常办公运行等;
2080205老龄事务180.88万元,主要用于市老龄办机关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日常办公运行、老年节系列庆祝活动、市老年基金会老年事业发展基金、华厦老年大学学员补助费、老年证寿星证工本费等;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6.8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市委老干局、市老龄办机关退休人员退休费。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9.8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市干休所、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退休人员退休费。
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0.67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休人员的慰问。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3万元,主要用于老人节、春节慰问市级机关离退休干部及贫困老人慰问金。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45万元、公务接待费5.3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12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局长杨建成同志受国际助老会东亚/太平洋地区办公室邀请,于2014年8月31日至9月5日赴泰国参加亚洲/太平洋地区2014年老龄大会的费用(费用主要是办理签证费用,其余出国费用全部由邀请单位承担)。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加油、保险、出差过路过桥费及审车等费用,本单位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因此维修费用大,油耗高,7月份经财政局同意对陕C-A0219号车大修一次费用3.26万元。由于今年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车使用范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压缩了29%。2014年度本部门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2、公务接待费5.3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本单位检查调研、外地市来本单位考察学习以及县区业务单位来人接待,涉及86批次906人。由于今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本年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次数、标准和人数,费用较上年压缩了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