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老干局、老龄办,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气,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和公民道德素质建设工程,市委老干局、市老年事业局、市文明办、市妇联、宝鸡日报社、宝鸡电视台、宝鸡人民广播电台决定在全市开展“孝子奖”评选活动,请各县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宝鸡市“孝子奖”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孝亲敬老意识,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和公民道德素质建设提升工程,今年拟在全市组织开展“孝子奖”评选表彰活动,为搞好这次评选表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
以党的十八大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价值体系。通过对孝亲敬老典型的评选和宣传,大力倡导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推动全市“百善孝为先,敬老我先行”活动继续深入开展。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树立一批养老敬老、孝老助老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崇尚孝道,传承孝文化,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与最具幸福感城市建设。
二、评选范围
宝鸡市行政区域内尊老敬老、养老助老事迹感人且社会影响较大者均可参与推荐和评选。
三、评选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与推荐和评选:
1、积极贯彻落实涉老政策,为老年人谋福利,老年人满意的涉老部门工作人员;
2、积极履行赡养老人义务,孝敬父母、祖父母;孝敬公婆、岳父母;尊重理解、孝敬再婚父母,对待继父母如生身父母,事迹突出、感人至深者;
3、多年来义务为空巢、失能、高龄、失独老人以及社区、敬老院的老人送温暖、献爱心,受到老人好评和群众普遍称赞的志愿者;
4、在为老服务岗位上多年来关心老人,为老人实实在在解决困难,办实事,无私奉献,视社会老人为父母,受到单位和老年人好评,多次受到上级奖励的基层领导和工作人员;
5、多年来关心重视、无偿资助、热心老年公益事业、贡献巨大且社会各界反响强烈者。
评选推荐的“孝子奖”人选,事迹感人、成绩显著且影响较大者可推荐为金奖孝子人选;事迹突出、有较大影响者可推荐为银奖孝子人选;事迹先进、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可推荐为铜奖孝子人选。
四、评选办法
1、公布《实施方案》
4月中旬在《宝鸡日报》刊登“孝子奖”评选表彰实施方案。评选工作遵照属地管理原则,驻宝部省属企业单位和市级机关参加居住地所在县(区)的推荐评选。
2、遴选候选人
由各县(区)老龄办牵头组织,老干局、文明办、妇联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采取个人推荐、村(社区)群众提名等形式,由村和社区初评,在村(社区)张榜公示,再向所属镇(街)推荐。各镇(街)在调查摸底考察核实的基础上经过一定形式进行公开评选后,上报所在县(区)老龄办;各县(区)老龄办会同老干局、文明办、妇联在镇(街)评选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标准,审核把关,优中选优,并将拟推荐宝鸡市候选孝子事迹在本地电视台、电台等主流媒体进行展播,大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以不同方式投票评选推荐,最大限度增加群众的参与度和知晓率。各县(区)再将评选推选出的孝子候选人报送市评选组委会,参加市上的联评。各县(区)也可在这个基础上评选表彰本县(区)的孝子典型。
各县(区)上报的孝子候选人,要填写《孝子登记表》和单行文字事迹材料(要求:语言精炼,表述准确,800字以内,A4纸打印),各一式3份(手写无效),同时附电子版材料和近期本人免冠彩色2寸照片1张及平时敬老生活照5张(均为数码电子照片,画面清晰、构图准确)及不少于5分钟的高质量的电视短片。每个县(区)需推荐孝子侯选人不少于6名。所有孝子人选材料必须在5月底前送市评选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者,将进行通报批评。(电子邮箱:bjllwzxk@163.com 地址:市公园西路1号,邮编:721006)
3、投票评选
根据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投票,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名单。
(1)社会公众投票
由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对县(区)推荐上来的孝子候选人进行初选,初选后的孝子候选人的事迹将在宝鸡电视台、宝鸡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进行展播,群众可通过信件、报刊、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投票评选(投票评选时间为7月初-8月底,公众投票电话、地址和网址同时在媒体公布),群众可自行选择投票方式,但不能重复投票,确保选票真实有效。
(2)评选组委会投票
在社会公众投票结束后,由市评选组委会成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
(3)确定金银铜奖孝子
将每位候选人网络选票、纸质选票等的票数相加,计算出社会公众支持率,再将社会公众支持率和评选组委会成员支持率分别按1:1的权重相加,计算出总支持率,据此,由高到低列出排名顺序,最后由评选组委会确定金、银、铜奖孝子,以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
五、组织宣传
1、在2017年“老年节”前举办宝鸡市 “孝子奖”颁奖晚会,邀请市级领导到会讲话,并给孝子颁奖。
2、邀请爱心企业或个人为宝鸡市“孝子奖”评选冠名并提供赞助。
3、在宝鸡日报、宝鸡电视台、宝鸡人民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报道颁奖晚会及在电视台播放评选专题片。
4、宝鸡电视台、宝鸡人民广播电台从7月初至8月底,每天对孝子事迹进行展播;同期在宝鸡日报刊登金奖孝子事迹及选票,在宝鸡老干网上刊登孝子候选人名单和先进事迹。
5、出版宝鸡市“孝子奖”事迹专辑。
六、组织机构
成立宝鸡市“孝子奖”评选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魏稳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主任:王宁岗(市政府副市长)
王都让(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永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西军(市委老干局、市老年事业局局长)
成 员:曹海芹(市妇联主席)
李瑞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吕向阳(宝鸡日报社社长、党委书记、总编辑)
南忍孝(宝鸡电视台台长)
谢一民(宝鸡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孙西军(市委老干局、市老年事业局局长)(兼)
副 主 任: 张 冰(市委老干局、市老年事业局副局长)
办公地点设在市委老干局、市老年事业局。
联系人: 杨晓军 侯宇科 李晓丽
联系电话: 3317912
七、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荐评选表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老龄办、老干局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认真组织,精心设计活动方案,共同搞好这次孝子评选工作,具体工作由各县(区)老龄办负责组织实施。
2、层层发动,重在教育。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和广泛参与性,要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从群众身边发现先进人物,使推出的孝子可敬可信、可亲可学,真正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
3、严格把关,广泛宣传。各县(区)老龄办、老干局对推荐上报的孝子对象要层层评选,严格审核把关。材料必须文字精炼,重点突出,事迹典型。已受过省市以上类似表彰的,不再推荐。同时要充分发挥本县(区)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张旗鼓的宣传好本县(区)的孝子典型,努力营造尊老敬老养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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