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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亲敬老模范”专题


第三届铜奖孝子事迹——王平利

[ 信息发布:佚名 | 发布时间:2016-07-20 | 浏览:2144次 ]

王平利,女,42岁,凤翔县南指挥镇太尉村村民。

在父母的教育熏陶下,她自幼就是一个懂事老实,善解人意,尊老爱幼,和蔼可亲的女孩。婚后尽管家境一般, 但婆媳关系融洽,夫妻和睦,家庭和谐。

她自1990年嫁到太尉村至今已20余年,一直与婆婆生活在一起,无微不至地照顾,从不言弃。婆婆年事已高,又经常患病,她每次在操劳一家人的饮食起居之后还要照顾患病的婆婆。

20多年来,王平利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她的孝道,印证了她的孝心,展现了一个农村妇女尊老爱幼,淳朴真诚的博大情怀,塑造了一个农村媳妇博爱,仁慈,善良的形象。尊老爱幼成了这个家庭的家风,代代相传。王平利孝顺婆婆,敬重婆婆的举动,深受周边群众的好评,为创建和美家庭,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表率,受到村民称赞。而王平利却说“婆婆就是我的亲娘,我只是做了一个女儿应该做的。”王平利常说:”谁都有父母,谁都有岁数大的那一天,我也有需要别人照顾的时候,我现在得做出榜样来,好好孝敬老人,等我老了女儿才会孝敬我。”

没有豪言壮语,也不用华丽的辞藻,但正是在这朴实简单的语言中蕴含着大道理。饮水思源,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是中华儿女的美德,让老人安度晚年是每个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上行下效,老人抚养好子女,子女赡养好老人,尊老爱幼的风气就能一代代传承下去,只有这样中华民族的这一传统美德才能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