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宝鸡市老年事业局是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主管全年老年工作的职能部门。2009年市委老干局和市老年事业局(市老龄办)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委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我市有关老干部工作的具体管理意见;全面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指导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督促检查落实老干部的生活待遇,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完善落实老干部“两费”保障机制,使老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继续发挥作用;完善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体制,健全退休干部待遇落实工作机制,认真做好退休干部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做好老干部工作与宣传、人事、劳动社保、财政、卫生等部门的协调工作;指导全市老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负责全市老干部的信息库、信访和外地老干部来宝的接待工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人口老龄化的重大战略意义,调研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市委、市政府制定人口老龄化对策提供决策依据,促进全市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组织老龄方面的重大活动,指导全市老龄工作;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协调有关部门切实维护老年人的权益;积极推进老有所养和养老社会化,促进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和老有所医;组织指导全市老年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丰富活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老有所为,推动老有所乐,促进老有所学;指导涉老团体发挥作用;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一是为市级离退休干部购买发放十九大报告、新党章等学习资料;二是邀请市委讲师团成员为市级机关离退休干部宣讲十九大精神2-3次;三是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不忘革命初心·永葆政治本色”讨论交流活动。
2、夯实基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一是出台全市关于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文件。二是召开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推进会。重点推动在社区、老年社会组织、老年大学班级以及老年兴趣爱好团体建立党组织。三是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举办离退休干部工委书记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考察学习外地先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经验。四是开展创建“五好”(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组织设置好、活动开展好、群众反映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争当“五好”(学习活动好、家风传承好、发挥作用好、保持本色好、群众反映好)离退休干部党员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3、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形成离退休干部带动社会老年群体、老党员带动一般群众,大家齐心协力推进正能量活动的良好局面。通过整合资源,努力构建以离退休干部工委为龙头、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主体、以离退休干部社团组织为补充、以离退休干部公益志愿服务组织为延伸的正能量活动组织架构和长效机制。培育和打造一批正能量新品牌,做到一县一特色。加强老干部网宣工作,办好用好宝鸡老干部工作网、《宝鸡老年》刊物,继续在宝鸡电视台开办《桑榆情》栏目,离退休干部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专栏,大力推广开展正能量活动的经验做法和成效,不断扩大正能量活动的社会影响。
4、加强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建设,推动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创建省级老干部活动示范中心和全省示范老年大学。
5、认真做好易地慰问工作,年内组织开展易地慰问工作,为15名易地安置离退休干部送去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6、探索建立市级离退休干部保健巡诊制度,协调卫计等有关部门,完善医疗绿色通道,采取电话问询、上门巡诊、举办讲座等形式,帮助解决好医疗、护理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提高保健意识和健康生活、健康养老水平。
7、实施老龄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年内举办两期全市老龄干部培训班,对县区、镇街老龄干部全部轮训。组织开展积极老龄化、老年维权、为老服务等方面专题调研,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探索创新老龄工作有效机制,完善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及法规建设,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8、实施银龄幸福工程。围绕新形势下老年人对优待的需求,加强同财政、卫生、交通、商务、文化旅游、体育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从就医、乘车、通讯、购物、旅游及无障碍建设、文化教育、体育健身活动等领域进一步完善老年优待工作。年内抽调老龄委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医疗、交通、旅游、高龄补贴等方面的优待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落实到位,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
9、实施文化养老工程。积极筹备在“敬老月”期间开展宝鸡市第三届“老年艺术节”,主要包括三大板块:第一板块,老年书画摄影展,集中展示老年人著书立说、绘画、摄影作品;第二板块,健身展示,主要有太极拳、广场舞、健身操、柔力球等表演比赛;第三板块,老年才艺展演,以县区为单位,各组织一场综合性文艺专场演出。通过一系列文化活动,打造我市文化养老品牌,既满足老年人沟通情感、交流思想、拥有健康身心的精神需求,又向社会展示老年人张扬个性、享受快乐、愉悦身心的精神风貌,引起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和重视老龄事业,更加关心和关爱老年人。
10、实施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程。年内争取市财政拿出5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实现规范化建设的50个村老年人协会进行资助,促进老年人协会规范化运行。力争全市规范化老年人协会达到900个,规范化率达到65%。
11、实施老龄宣教工程。年内举办一至两次《宝鸡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大型宣讲活动。充分利用走访慰问、志愿服务、电视广播、集中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中省市相关涉老法律、政策,增强老年群体的维权意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利用好陕西老年报、宝鸡日报、宝鸡电视台《桑榆情》栏目、宝鸡人民广播电台《老年之友》栏目等媒体的基础上,年内筹划利用智慧养老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扩大宣传面。继续发挥各级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作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加强与司法部门、新闻媒体的合作,选择一些社会影响大、性质恶劣的反面典型予以曝光。继续组织和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和涉老刊物,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适应的敬老文化。
12、利用社会资金投资300多万元,建设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四位一体的宝鸡市智慧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年内完成融资工作和配套软硬件建设。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共宝鸡市委老干部工作局本级(机关)
|
2
|
宝鸡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本级(参公事业)
|
3
|
宝鸡市干休所(参公事业)
|
4
|
宝鸡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参公事业)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28人;实有人员36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2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宝鸡市老年事业局收入预算654.5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533.56万元、非税收入拨款24万元、上年结转96.99万元。支出预算为654.5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533.56万元、非税收入拨款24万元、上年结转96.99万元。较上年增加57.83%,主要原因是2017年结转纳入2018年预算及增人增资造成。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宝鸡市老年事业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57.5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57.56万元,较上年增加34.4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提高标准增加造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宝鸡市老年事业局一般公共预算当拨款支出预算为557.56万元,较上年增加142.8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提高标准增加造成。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013601)488.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06.05万元,较上年增长62.39万元原因是增人增资及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提高标准增加造成;公用经费支出58.79万元,较上年元增加24.48,原因是今年非税收入纳入预算造成;项目支出34万元,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增加造成。
(2)老龄事务(2080205)10万元,全部为慈善事业专项市老年学学会专项业务经费,与上年持平。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41.72万元,属人员经费,与上年持平。
(4)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7万元,属人员经费,与上年持平。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462.37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91.9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目标责任考核奖标准提高及增人增资造成。
(2)302—商品服务支出92.7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4.4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文明创建工作专项增加;项目支出34万元,是要是非税收入增加造成。
(3)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支出,主要原因是去年未做此项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按照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预算管理要求,结合2018年拟开展的各项工作,在编制2018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时,做到只减不增。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8.14元,较上年减少8.95%,主要原因是我们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了“三公”经费的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4.34万元,预算接待51批次、530人,较上年预算减少0.4万元,减少8%,主要是我们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压缩了公务接待活动预算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万,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8万,较上年预算减少了0.4万元,减少了9%,原因是尽管单位保留的车辆购置时间已超过10年,维修成本越来越高,但我们仍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会议费预算5.8万元,较上年压缩了36%。原因是我们认真贯彻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对会议进行了进一步压缩。
2017年、2018年未做培训费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市委老干局1家行政单位和市老龄委办公室、市干休所、市老干部活动中心3家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79万元,较上年增加71.35%,原因是文明创建工作专项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社会保障缴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以及事业、工伤、生育、大病统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九、附件: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