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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宝鸡市老年事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本机关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宝鸡市老年事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宝鸡市老年事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宝鸡市老年事业局网站(http://www.bjslnw.com)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

(三)《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四)《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二、公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投诉咨询信息。

(二)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涉及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部门文件。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题计划、专项规划;阶段性工作总结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政策法规、老龄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老龄事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提案建议

主要包括: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

(七)财政资金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

(八)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宝鸡市老年事业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宝鸡市老年事业局秘书科或者宝鸡市老年事业局网站查阅。

三、获取形式

()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bjslnw.com/

本机关在宝鸡市老年事业局秘书科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废止或修改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和索取。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要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并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资料。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0940 )中的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如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宝鸡市老年事业局;

办公地址:宝鸡市公园西路1号;

邮政编码:72100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917-3317911 传真:0917-3317911

电子信箱:bjlg910@163.com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宝鸡市老年事业局;

办公地址:宝鸡市公园西路1号;

邮政编码:72100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917-3317911 传真:0917-3317911

电子信箱:bjlg910@163.com

五、其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做出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

投诉电话:0917-3317911

传  真:0917-3317911

电子信箱:bjslnsyj@163.com

办公地址:宝鸡市渭滨区公园西路121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宝鸡市老年事业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