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宝鸡市委老干部工作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贯彻意见。 二、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协调指导做好离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形势报告会、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学习参观等。 三、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建立、完善和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保障机制、共享改革成果机制,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丧事办理和遗属帮助工作。 四、指导老年社会组织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动员离退休干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发挥作用。 五、负责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督促指导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管理服务、组织活动等工作。 六、指导全市老年教育工作。负责市老年大学、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县区做好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离退休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 七、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八、负责离退休干部信访工作。 九、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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