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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在老干部工作者和离退休干部中开展“一路同行—我与老干部工作”征文活动的通知

[ 信息发布:admin | 发布时间:2012-03-09 | 浏览:5302次 ]

各县()委老干部局,市级各部门:

2012,是《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实施30周年。根据省委老干局《关于在全省老干部工作系统开展“夕阳红”主题活动的意见》及我市实施意见,现就在全市老干部工作者和离退休干部中开展“一路同行——我与老干部工作”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本次征文活动的目的

通过这次征文活动,热情讴歌干部退休制度建立三十年来干部新老合作与交替的伟大成就,热情讴歌离退休干部离退休后继续发挥作用做贡献、谱写“夕阳红”的辉煌晚年人生,热情讴歌老干部工作三十年走过的不平凡历程及在各个方面取得的显著成就,热情讴歌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对老干部的关心和照顾。归纳总结做好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新经验新做法,研究探索老干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使征文活动成为推动老干部工作更好地适应离退休干部队伍的新变化,适应改革发展的新要求,成为推动老干部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的过程,成为不断提升老干部工作者的能力素质的过程。

二、征文活动时间

从现在开始至2012910

三、征文活动的范围及征文体裁

征文范围,全市广大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者。

征文体裁可以是回忆录、散文、诗词、随笔、报告文学、纪实文学、理论文章等。

征文每篇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

四、征文活动的具体组织

1、组织方式。这次征文活动由省委老干部局综合处、金秋杂志社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委老干部局、市级各部门老干科(办公室或人教科等)要认真组织和动员本县区本部门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者积极参与。

2、征文初选和推荐。各县区、各部门在认真组织好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者撰写征文的基础上,可通过系统内部交流、研讨,或其它形式,做好征文的初选和推荐上报等工作。

3、征文刊登及评选。征文稿件将择优在《金秋•上半月刊》及“陕西老干部工作网”、“西部金秋网”等刊发。省委老干局将在征文结束后,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并给予适当奖励。

五、征文的报送

此次征文由各县区、市级各部门直接推荐报送。通过纸质邮寄、电子传送等方式均可。

为确保我市向省局推荐报送稿件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各县区老干局向省上推荐报送稿件各不少于3篇,市级部门推荐报送各不少于1篇。

稿件寄送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南段10号(陕西省委西院)金秋杂志“一路同行——我与老干部工作”征文组收。

邮政编码:710054 电子邮箱yzx2000ca@163.com

915日前,各县区各部门将活动开展及推荐报送稿件情况报送市委老干局。

中共宝鸡市委老干部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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